開發商遲交房反向業主索賠 稱業主違約未按時交貸款材料如不追究延期交房可兩清 數十名業主購買由北京強佑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強佑地產)開發的強佑清河新城小區的房屋后,原定于2008年年底交付的房屋...
開發商遲交房反向業主索賠 稱業主違約未按時交貸款材料如不追究延期交房可 兩清
數十名業主購買由北京強佑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強佑地產)開發的強佑清河新城小區的房屋后,原定于2008年年底交付的房屋卻拖至今年9月,開發商還要求他們賠款4000元至1萬元不等。開發商昨天(8月2日)表示,如果購房者不追究延期交房應付的賠償,在簽訂相關協議后可不需要支付賠償。
開發商延期交房
于磊(化名)是一家科研機構的工作人員。2007年,他決定購買海淀區強佑清河新城小區一套約70平方米的住宅,并交了1萬多元的定金。此后,他還支付了13萬元首付,并簽訂了相關合同。于磊后來發現,由于拆遷不力等因素,強佑清河新城遲遲未能動工。到合同上規定的交房日期 2008年12月31日,他依然無法入住。
今年2月,于磊和其他業主接到開發商強佑地產的通知,稱因民工短缺等因素,無法按時交房,要求他們簽字同意。 當時我們覺得這份通知過于生硬,語氣不對,就不同意簽字 ,于磊表示,他們和開發商協商后,對方修改了通知,稱因客觀因素無法按時交房,并注明愿意因違約賠償業主,隨后,他們簽字同意。此后不久,于磊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銀行也隨后將貸款打至開發商賬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