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爺去世后,他的兩個兒子要求大爺保姆張阿姨歸還大爺的房子,最終,法院將房子判給了張阿姨。本案需要注意的是,在‘遺贈撫養協議’‘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中,從法律效力和執行順序看是以‘遺贈撫養協議’為準的。
王大爺請了張阿姨到家里做保姆。為讓張阿姨能安心留下來照顧自己,王大爺與張阿姨簽了一份遺贈扶養協議,協議聲明:張阿姨若能照顧王大爺終身,那么王大爺過世后房產與存款都由張阿姨繼承。此后,張阿姨也一直盡心照顧王大爺。過了幾年,王大爺又寫下多份遺囑并公證,要將名下房產留給兩個兒子。王大爺去世一個月后,他的兩個兒子拿著遺囑,要求張阿姨歸還父親的房產。最終,法院判決將王大爺的房子給張阿姨。
上海繼承律師指出:從法律效力與執行順序來看,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法定繼承。也就是說,遺贈扶養協議與其他形式的遺囑同時存在時,以遺贈扶養協議為準。本案中,張阿姨手中有遺贈扶養協議,并且也履行了協議規定的照顧王大爺的義務,所以她有接受遺贈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條: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扶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后,如果遺贈扶養協議與遺囑沒有抵觸,遺產分別按協議和遺囑處理;如果有抵觸,按協議處理,與協議抵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繼承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滬律網提示:法定繼承時,若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共同生活,可以多分配遺產;而有撫養能力卻不盡撫養義務的,則少分或不分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