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我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簽訂了買賣合同,也已經付款了,對方也把房子給我住了,但是一直沒去辦理過戶手續,我現在想將這套房子賣出去,可以嗎?
律師回復: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你和對方的購房合同雖然已經生效,但是因為你和賣方之間未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因此房屋的物權尚未發生變更,建議您在房屋過戶后再考慮將房屋出售。
滬律網小編進行補充:
購房者何時取得房屋所有權
按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房屋所有權因買賣轉移變更時,應自轉移變更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轉移變更登記手續,因此,當事人只有辦理完成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才發生轉移。過戶登記的時間即為所有權轉移的時間。
形式上,購房者取得的房產權證即為其所有權證明。這與不動產權利的轉移是要式行為、以登記為成立要件的法律要求是相一致的。
所以下列兩種情形法律效力不同:
(l)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甚至入住,房屋所有權仍然未發生轉移,仍在轉讓方手里;因此,購房者在此種情形下應與開發商及時聯系,協商辦理有關過戶手續的事宜,及時取得所有權。遇到拖延或明顯違約不辦理的,應按合同有關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2)房屋買賣雙方已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買方已取得產權證的,即使雙方尚未實際交付房屋,買方未實際占用、使用該房屋,房屋的所有權也發生了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