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咨詢:
開發商延期交房我找房產公司哪一部門?我能否解除合同要回房款及定金?
廣東廣州何榮新律師回復:
1、延期交樓找房產公司的效果不大,具體哪個部分負責由房產公司決定;
2、延期交樓能否解除合同,還得看延期的時間長短,需要構成“根本性違約”;
3、若可以解除合同,自能拿回房款,定金應當已經折抵房款;若尚未構成根本性違約,只能按照合同約定,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福建福州王榮堅律師回復:
延期交房是違約行為,但承擔違約責任應當依據合同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可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來承擔違約責任。
滬律網小編進行一下補充:
購房者應依合同約定行使權力,對于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購房者應根據自己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合同的具體約定,來行使自己的權力。解除權的行使期限為,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駛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駛。
如果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有明確約定的,一般按照約定處理。在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等情形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購房者對于開發商逾期交付的房屋進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違約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型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開發商逾期交付,購房者催告后應給予三個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屆滿時,開發商仍不能按時交付的,購房者請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