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相對其他商品的最大特征就是期房銷售,也正是因為產品不是現成的,導致可設陷阱的空間很大,讓人防不勝防。購房者要順利買到放心房,就需要有孫悟空的火眼金睛、豬八戒的靈敏嗅覺、唐僧的通天靈性,還要有一套絕倫無比的防陷絕招。
第一大陷阱就是“只準結婚,不準離婚,將愛情進行到底”。落不落訂,主動權在你置業者的手中,落了訂,你就不得不訂預售契約,訂了預售契約,你就不能不交購房款。反
正從落訂那天起,你就娶定了那套房子————哪怕它一而再再而三推遲“婚期”,哪怕它“花容月貌”變“殘花敗柳”。筆者采訪中了解到,置業者關于這方面的官司差不多遇打必輸。所以購房者一定要特別珍惜落訂的權利。對付這一陷阱的絕招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所謂“青山”又分為“小青山”(《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大青山”(現樓),怎樣才可以放松呢?現樓容易理解,為什么見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也可以放松呢?按現行規定,發展商要想拿到預售許可證,必須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銀行簽定協議,從而使其售房資金受到控制,只有這樣才能拿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二大陷阱就是“天上掉下一個林妹妹”。比如“購房送全屋豪華裝修”、“送全屋高級家私”“購房返租”等這一個個貌比西施的“林妹妹”讓人想入非非,占有欲強烈,買房“色心”大動。不過千萬不要高興過早,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更不用說秀色可餐,兼得“美人”歸。有時只是畫餅充饑,望梅止渴。如“購房返租”,它建立在一系列假設的基礎上————如果房子能租得出去,如果租金很高……只要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這個天上掉下的“林妹妹”就會摔得支離破碎。這令人不由想起網絡作家痞子蔡《第一次親密接觸》里的經典名句:如果我有一千萬,我就能買一棟房子,我有一千萬嗎?沒有。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飛……不知發展商是否向痞子蔡學了一手?不過對置業者來說,不管發展商是學了一手還是學了二手,都不是主要問題,問題關鍵在于如何對付防范這一“美人計”,而不致使自己色財兩空?不才班門弄斧,拋磚引玉向各位置者進言,置業者要“不以物喜,不以自己悲”、眼不饞,心不貪。明白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分錢一分貨,該是自己的要盡力爭取,只要抱著這種心態,“美人計”難有市場。
第三大陷阱就是“連哄帶騙、挾天子以令諸侯”。“天子”是指“補充協議”(發展商與購房者簽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的副產品),這個“天子”是發展商單方面擬就,只對發展商一方有利。許多置業者不知其所以然,“蒙查查”地就簽了,待“東窗事發”才喊爹喊娘,大呼上當。應招妙方是反客為主,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既然發展商要你一心一意“將愛情進行到底”,那你就“只要合法妻子,不要非法二奶”。只認準格式契約(國家主管機關制定),非格式契約不簽。
第四大陷阱就是“偷梁換柱、上屋抽梯,擺空城計”。為了促銷,發展商常常吹噓自己的樓盤環境是如何小橋流水,如何天人合一,配套是如何齊備,如何讓人流連忘返,反正發展商絕對不會臉紅心跳,比之擺空城計的高手————諸葛亮的心理素質,簡直是青出于藍而勝于藍。可是現實不是那么一回事————到了交樓時,讓人不由感慨世事之無常,承諾之縹緲。但是這些又不寫在合同里面,沒有法律效力。有時候,蓋房之時,你確實看到大片綠茵草地,等你住進去后,才發現窗外的景觀變成了工地。于是你終于論證一個道理:眼見為虛的事在世上也并不少見。那么又有什么樣的殺手锏讓購房者眼見為實呢?區區不才,但還是斗膽獻上一言,落訂之前不妨先到規劃部門去查詢核實,那才是眼見為實。
第五大陷阱就是“先聲奪人,走為上計————夾生飯煮了喂你吃”。發展商的房子看上去是蓋好了,但質量可能很不怎么樣,可能通不過有關部門的驗收。但為了掩蓋丑陋盡快銷售,發展商就會火速發出收樓通知書催你收樓,同時還大言不慚宣稱:提前幾個月竣工。按有關規定,“房地產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合格,無異是一鍋夾生飯。但是根據契約自由、意見自治的原則,你收了樓,就視為對該樓質量的認可。對付發展商這一伎倆的絕招是“隔岸觀火————不見體檢證不辦結婚證”,只有這樣才避免斷子絕孫的隱患和羞見列位祖宗的尷尬,才不至于讓爹娘牽腸掛肚。在收樓之前,先要發展商出示該項目經驗收合格的文件(一般包括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筑工程質量認定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等),證件齊全了,你再收樓進入洞房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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