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悔約法院判賠
專家警示謹防追漲殺跌
這是在房價迅猛上漲過程中的一起典型二手房交易案例:去年7月,北京的劉女士與房主祁女士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并預交40萬元定金。但半年多過去,祁女士仍不肯交房。因為期間每平方米房價上漲了8000多元,259平方米的房子升值逾200萬元。劉女士訴至法院,要求祁女士履行合或賠償190萬元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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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北京朝陽區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祁女士返還原告劉女士雙倍定金80萬元,并賠償原告的居間服務費和損失54萬余元,共計賠償劉女士90余萬元。
賣方悔約的案例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已非個別。有的房主上周剛說好的價格,這周就漲價15萬元。有的房主寧愿賠定金也不愿交房。這都是房價大幅上漲惹的禍。2006、2007年是北京包括二手房在內的房價上漲最快的兩年,也是賣方悔約現象發生最多的兩年。
但今年房價即使不下跌,也不可能像2007年那么瘋漲了。然而,如果說去年部分購房者表現出了非理性的追漲搶購,今年不少消費者卻走向了反面:持幣觀望,等待房價大跌。
樓市和股市都存在一個共同的心理現象:追漲殺跌。21世紀不動產分析認為,這種現象是值得反思的。房價高漲時,購房者害怕踏空,在一種恐慌的情緒作用下,被非理性的情感捕獲而倉促入市,殊不知,有可能在高位套牢;房價停滯或穩定時,消費者期待房價大跌,即使有較強的購房需求也持幣待購,殊不知,樓市隨時有可能走出觀望,房價會悄然上漲。同時,在以上心理情況下,捂房惜售的房主有可能迎來房價下跌,而下跌時則有可能倉惶出售。
21世紀不動產分析表示,樓市的漲跌其實是市場的一種正常表現,重要的是購房者應設定合理的期望值,追漲太盲目,殺跌或等待大跌亦不可取。目前的北京樓市,觀望氛圍已近5個月,雖然不乏個別項目價開盤或下調房價,但從政府部門統計的平均房價來看,同比、環比均未下跌,而是略有上升。這種態勢可能給入市購房提供了良好的機會,買方可以討價還價,從容簽訂購房合同,絕少遇到賣房反悔的情況。而一旦樓市走出觀望,買方又復處于弱勢。
21世紀不動產高級分析師孟奇有針對性地提醒說,購買二手房,看準了要立即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簽訂合同前要實地察看房屋現狀,房主必須要有房產證并經房產中介機構代為核實;現住房不能有其他承租人。以上條款和交房日期要在合同里清楚注明。并非不重要的一點,代理機構應當找有實力的品牌房地產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