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后不肯協助過戶,周建國夫婦被買主朱建青告上了法庭。11月29日,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法院調解審結這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被告承諾協助原告辦理過戶手續。
1999年7月24日,被告將坐落在常熟市支塘鎮副食品批發市場的一間店面房以10萬元轉讓給原告,成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均遭被告拒絕。因所購店面房即將實施拆遷,原告為取得產權將周建國夫婦告上法庭要求協助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并承擔房屋過戶過程中的一切費用,訴訟費由兩被告承擔。兩被告雖承認房屋買賣的事實,也同意過戶,但不愿意承擔過戶費用及訴訟費。
由于雙方的訴辯對店面房買賣并已交付原告使用的事實無異議,法院受理后即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耐心向兩被告說明房屋必須經過轉讓登記才能確定原告的產權人身份,全面履行買賣合同除了向原告交付房屋還應當協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最后,兩被告接受了法官的勸解,被告承諾于三日內協助原告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相關過戶費用由原告負擔的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