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每日經濟新聞》陸續接到來自全國各地讀者打來的投訴電話,多數關注的焦點都是“銀行沒有按約履行合同,推遲房貸發放”。
延伸閱讀:房產證也早已過戶,然而時至今日,銀行仍未按約發放購房貸款。黃某說:“我是首套房購買,當初與銀行簽訂合同時,銀行給的是七五折優惠。但是,簽約距今已經快5個月了,銀行以額度緊為由拖延我的房款,同時要將原七五折優惠利率提高至基準利率的1.1倍。”
突然變卦七五折利率變1.1倍
由于是首次購房,而且首付款比例超過了40%,當時黃某得到銀行的承諾,其將得到銀行七五折貸款優惠。2010年9月26日,黃某與銀行簽訂了貸款合同,同時簽訂了《特別簽訂條款》。
據黃某提供的資料顯示,在特別簽訂條款的第三十一條中寫明“浮動利率,即在基準利率水平上下調25%”。簽訂貸款合同之后的第二天,其又與銀行簽訂了《同意購房抵押貸款通知書》。
記者在黃某提供的合同末頁看到,簽署日期為“2010年9月26日”。同時,建行廣東省分行個人貸款合同專用章也清晰可見。
而據經辦該房產按揭的廣州億達按揭服務有限公司鄭先生回憶:“黃某簽署完合同后,就陸續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并于去年12月份過戶成功,房產證拿到后就向銀行做了抵押貸款。但那個時候銀行已經不放款了。”
“既然有了承諾,而且銀行也蓋了章,我只需要等銀行發放貸款。”黃某說,“但是春節后,建行工作人員打電話通知我,稱因為額度收緊,銀行方面要重新調整貸款利率。”
據計算,黃某商業貸款總額70萬元,按揭15年,如果是七五折優惠利率,黃某每月還款5338.87元;如果貸款利率調整至1.1倍,其每月還款額將增加770.83元,以此計算15年的利息將多還約14萬元。
監管部門將調查
黃某說:“我多次與銀行交涉,但是一位陳姓工作人員告訴我,銀行現在額度很緊張,目前只給1.1倍利率的客戶放款。”
“銀行目前表示只有房貸利率提高至基準利率的1.1倍才能放款,不然就要壓著。但是銀行同時表示,現在即便調了(貸款利率),銀行也不能保證放款時間。”鄭先生表示。
目前讓黃某擔心的是,由于是購買的二手房,如果銀行遲遲不放款,那么她將沒辦法拿到房子。現在房子拿不到,房產證也拿不到。
對于黃某遇到的情況,《每日經濟新聞》昨天向廣東省銀監局反映此事。銀監局新聞處相關人員表示,要了解具體情況后,才能作出答復。
“目前,我們沒有看到按揭合同,而且對事實經過不太清楚,我們將盡快了解此事,并答復你們。”上述人員表示。
建行廣東省分行辦公室周經理表示:“現在各家銀行的信貸額度都很緊張,推遲放款現象可能會有,但是這么長時間的案例,我們要好好了解,再給予客戶一個交代。在調查清楚后我們會盡快答復你們。”
北京市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某表示:“既然雙方已經簽訂合同,那么合同將依法成立且有效;合同雙方都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