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坐擁260平方米房產的大業主,還是家無寸瓦的無房戶?80后的王某和妻子康某昨天上午坐在昌平法院第11法庭的原告席上,他們在購買限價房即將交錢的最后一刻被取消了購房資格,二人遂將昌平區住建委告上法庭,要求撤銷這一決定。昌平區住建委對此表示,經查王某夫婦在沙河、回龍觀兩地已取得260平方米回遷安置住房面積,不符合限價房的購買資格。據悉,這也是北京市首例不服住建委取消限價房資格而引發的行政訴訟案。
王某是昌平區林業局職工,其妻康某則在一家醫院工作,小倆口都是獨生子女。昨日的法庭上,王某未請律師,親自上陣,與被告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如圖)。據王某稱,2008年11月夫妻二人申請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2009年10月,王某參加兩限房搖號,并被確定為一居室第183號正選家庭。然而,就在原告與開發商簽訂房屋預售合同、約定交款的前一天,原告接到昌平區住房保障部門的電話,要求暫緩交納房款。今年4月20日,昌平區住建委取消原告購買限價房的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昌平區住建委稱,經匿名舉報,回龍觀地區辦事處重新核實了王某的家庭住房情況。經查,王某夫婦在申請限價房之前,已于2008年6月在沙河鎮王莊村拆遷過程中,獲得了回遷安置住房120平方米。后二人于2008年8月又把戶口遷至回龍觀村,同時隱瞞這一事實,申請購買限價房。在獲得購買資格輪候期間,王某夫婦再次在回龍觀村拆遷中取得回遷安置住房面積140平方米。
爭議焦點
212平方米回遷房是否包含原告夫婦?
原告王某夫婦:沙河王莊村的相關拆遷協議書上,被拆遷人都是我母親劉某一人,三套房屋的全部房款也都是由她全額支付的。而回龍觀村的房屋則是我岳父的,無論給多少拆遷補償款還是回遷房與我們夫婦都沒有任何關系。我們夫妻名下沒有任何房產。
被告昌平住建委:關于王莊村的回遷,雖然宅基地在劉某名下,但被拆遷人包含了王某夫婦。因王妻康某當時懷孕,還包含了胎兒的份額,按照每人40㎡共給予了王家212㎡回遷房。回龍觀村則按照每人70㎡,共給予也包含了王某夫婦的康家四口共計280㎡四套兩居室的回遷房購房指標。因此,原告王某夫婦在沙河、回龍觀兩地已取得260平方米回遷安置住房面積。
原告是否故意隱瞞家庭住房情況?
原告王某夫婦:昌平區住建委將取消限價房購房資格的通知書下發到單位,給我們的名譽、正常生活造成很大影響。打這場官司,其實就是要求還一個清白!我們從不曾隱瞞家庭住房情況,限價房的購買資格是經過合法途徑,按照各級政府部門要求,層層審批,并經過公示合法取得的。
被告昌平住建委:原告的行為在經匿名舉報后,我們已分別向實施王莊村拆遷的單位和回龍觀村村委會進行了調查取證,證明了二原告故意隱瞞的行為。如果二原告放棄了兩處回遷房安置面積,就可以申請兩限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