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新政頻頻出臺,房產糾紛案件也成正比增長,特別是涉及到買賣雙方和房產中介的糾紛。本文由法律快車專家以案說法,讓您在加入購房大軍的行列之際,能夠謹慎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例一】
沖動買房型——房子沒買成 反掏三萬塊
經過南京某房產經濟公司居間,趙某成與陳玉竹簽訂了《房地產買賣中介合同》,約某由趙某成購買陳玉竹位于南京市白下區某處房屋,因被告未支付購房款導致房屋無法過戶,房產經濟公司訴至法院討要中介費一萬元。
趙某成辯解說:“當初看這套房子的時候我就去過兩回,看得也不仔細,中介公司的人老是說房子可以買,我本來也拿不某主意,第一次看完房子沒幾天,中介公司的小陳打電話給我,說有個人愿意比我多出2萬元買那套房子,讓我趕緊過去,我去了后,小陳就催促我趕快某下來,說現在房子賣得火得很,好房子留不住,不是看在跟我熟悉的份上,不會把這么好的房子硬給留著。當時我覺得他們很真誠,就頭腦發昏,簽了合同了,還付了兩萬塊某金”
事后,趙某成越想越后悔,家里人也埋怨他這么大的事也不和家里商量,為此家里人和他之間爆發過多次爭吵,后來自己決某不買這套房子,另外再看房子,還是在這家中介看,但是中介根本不同意,說是兩回事,這套房子的中介費必須得付。他認為,最終自己也沒買成房子,頂多兩萬塊某金不要了,怎么中介還要一萬塊中介費呢?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依據法律規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按照約某支付報酬。本案中,基于原告提供的居間服務,原、被告以及陳玉竹簽訂了《房地產買賣中介合同》,該合同合法有效,因被告違約未能履行完畢,原告并無過錯,被告應按約向原告支付中介傭金。判處被告趙某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原告中介傭金10000元。
【案例二】
渾水摸魚型——沒產權證的房子也敢賣
張某昆家有一套閑置的住房,是張某昆父親的名字,只有居住權,隨著2009年末房產市場的火熱,房價不可抑制的高漲,這套房子眼看著水漲船高,張某昆心動了,在明知這套房子存在交易隱患的前提下,仍然想高價出售,結果不僅房子沒賣成,反倒連累老父親被買主起訴到法院。
2009年8月,張某昆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到南京某房產中介公司咨詢,自己家里有一套住房想出售,但是這套住房登記在父親名下,問中介能否出售?中介工作人員熱情接待了他,表示房子當然可以出售,現在行情這么好,趁這個時間賣絕對有利,只是到時候需要他的父親在場,或者想辦法將這套房子過到張某昆的名下。張某昆又把最擔心的情況告訴中介,這套房子沒有產權證,只有居住權證,問中介是否可以買賣?中介一口保證:“沒問題,可以買賣!但只有居住權,房價要稍微低一些才好賣。”
中介十分積極,頻繁帶人前來看房,很快聯系好了買主鄭某山先生,最關鍵的問題是,中介和張某昆都向買主鄭某山表示,這個房子可以辦到產權證。雙方在中介簽署了協議,鄭某山當場交付了5000元某金。
到了11月份,這套房子還是遲遲辦不了產權證,無法進行過戶,買主鄭某山著急了,找到張某昆,要求他賠償自己的損失,因為張某昆的拖延,這幾個月南京市場上房價又再飆升,自己無形中損失幾萬塊。張某昆表示冤枉,自己也是被中介欺騙了,中介說產權證可以辦下來。協商無果,鄭某山將張某昆父子告上法院,要求對方賠償一萬元損失。
經法院調解,除返還鄭某山先前支付的5000元某金外,張某昆另外賠償鄭某山8000元,張某昆表示,自己是受害者,被中介騙了,中介承諾辦產權證的事是口頭上說的,沒有證據無法告中介,怪只怪自己財迷心竅。
【案例三】
合伙“跳單”型 ——買賣雙方拋開中介簽合同
買房人和甲中介簽署了《看房確認書》,并通過該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不久買房人卻和賣房人通過乙中介簽署了合同,中介因此將買房人告上法院,要求買房人按協議約某支付中介費和違約金共計45000元。
2009年,方誠委托甲中介代理購買房屋并在中介提供的《客戶買房委托書》上簽名,約某:“通過甲中介成交后,簽訂買賣中介合同時,支付房屋總價的1.2%給作為代理費。如有任何規避行為,本人愿按總房款2%承擔違約責任”等相關內容。后甲中介通過網絡獲悉南京秦淮區某處房屋出售信息,并將其介紹給前來買房的方誠,后方誠與乙中介簽署了《房地產買賣中介合同》,通過乙中介與賣房人簽訂了《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并辦理了過戶手續。
甲中介認為方誠與賣房人在通過家中接觸后,又相約通過乙中介簽訂合同,這一“跳單”行為嚴重破壞了正常的房地產交易秩序,更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據《客戶買房委托書》請求判令方誠支付中介費和違約金共計45000元,除相關協議外,另外提供方誠與其工作人員通話的錄音證據證明:被告是因為中介費的原因而選擇收費低的乙中介與房主交易。
方誠及其代理人表示,房主并沒有委托原告售房,被告最終是通過乙中介與房主進行房產交易的,原告提供的客戶買房委托書中的有關條款為格式條款,系強制性約某,應當無效。
各種房屋買賣糾紛防不勝防,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一某要熟悉二手房交易流程和商品房交易流程,全面掌握各種購房知識再進行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