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怎么會出現兩個房產證呢?原來章小姐在朱雀新村買了套房子,之后去上海工作,房子由朋友看管,沒想到房子被朋友賣給他人。房子歸屬至今無定論,兩家人只好同住這套房子。
兩家人共住一套房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朱雀新村35號該居民房。房子不大,兩室一廳,50多平方米。屋內此時共有兩對夫妻和其中一方的父母6個人,顯得非常擁擠。因為房屋的所有權至今沒有定論,兩家人只好各占一個房間。章小姐無奈地說,兩家人同住一套房,其中多少尷尬可想而知。春節臨近,老家的父母來寧波過春節也沒地方住,只好到外面租房子。
據章小姐介紹,房子是她2001年年底花10多萬元購買的。房產證上的所有權人是她自己,另外還有一個共有權人楊某,當時首付的5.5萬元也是她拿出的。房子簡單裝修之后就出租了,由于當時她要去上海工作,所以委托楊某幫忙收租金,用于還銀行的貸款。2006年7 月,她從上海回到寧波,發現房子已裝修一新,住在房里的孫女士稱她是房子的主人,房子是她2003年年底買的,并拿出房產證予以證明。章小姐頓時呆了:房子明明是自己的,怎么又冒出一本房產證?
兩人立即找到房產交易中心查詢,發現這套房子確實已過戶給孫女士,而賣房人正是楊某。經查,楊某當初交易時提供給房產交易中心的有關孫小姐的身份證和簽名等資料都是假的。警方接到報案后,找到楊某。楊某承認是他偽造了章小姐的身份證,并冒用其簽名,然后將這套房子賣給孫女士。
楊某偽造簽名賣房
據孫女士介紹,這套房子是她2003年年底委托房產中介買的,所有費用加起來花了22萬多元。當時房產證所有權人章小姐不在,楊某拿著有她簽名的委托書,他們也曾懷疑,詢問房產中介,中介說有委托書,不會有問題。后來到房產交易中心,順利地拿到了房產證,誰知現在冒出了兩本房產證。
2006年8月,章小姐以房產交易中心把關不嚴,導致她這個房產證所有權人沒到場的情況下,別人冒用其簽名將房子賣掉為由,對房產交易中心提起行政訴訟。有關部門經過查實,2006年10月對孫女士的房產證進行了注銷。
嫌疑人還未歸案
孫女士的房產證被注銷,意味著她不再是房子的主人。當初花了22萬多元,如今房子不是她的,孫女士自然無法接受,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章小姐告上法庭。去年4月,法院約見雙方,由于嫌疑人楊某沒有歸案,無法開庭審理。就這樣,兩家人只好同住一房。
昨天記者從警方獲悉,目前他們正在追查楊某的下落,等楊某歸案之后,房子的最終歸屬就會有結果。針對此例買房糾紛,警方提醒讀者,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一定要仔細核對雙方的身份,避免發生此類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