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后可否改動房內設施?房東能否擅自進屋?屋內設施遭損壞怎么辦……針對房屋租賃糾紛的幾個典型例子,律師以法釋疑,為網友支招。
姐弟上演黑白臉,租戶是否該賠償
2012年,阿健租下美林街某鋪面做生意,與房東簽訂合約期效為1年。租下鋪面后阿健覺得房內太悶熱,想裝上空調,但裝空調需要鉆墻洞,于是他找房東協商。房東也挺和善,同意讓他安裝并稱以后他不續租的話補好就行。得到答復后,阿健立即請人將空調裝上。
相安無事的租賃關系持續了兩年。今年初,阿健由于私人原因不再續租,然而當他要退租時,房東的家姐卻冒了出來。原來,鋪面歸姐弟倆共有,家姐檢查房子發現屋內有空調洞、老鼠咬壞的窗沿及未清干凈的垃圾,便要從押金中扣600元。這讓阿健十分不滿,他認為裝空調是經過允許的,且找人修補也就幾十元,垃圾自己倒掉就好,至于老鼠咬壞的地方也只有兩三厘米,為此扣600元太過分。
租賃期間承租人的租房義務有哪些?使用過程中物品難免毀損,責任由誰承擔?
梁軍律師事務所梁承勇律師:在雙方簽訂的租房合同內,若約定有承租人致使屋內結構、物品受損時的責任約定,就按合同約定來處理;若沒簽合同,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在租房期間承租人人為破壞屋內設施的,房東可以從租房保證金(押金)里扣除一部分作為破損設施的賠償。如果屋內設施破損嚴重,超出押金范圍,雙方協商未果,房東可以根據房客的身份證信息向法院提起訴訟。安裝空調前阿健若確有與房東協商,那么只需依約處理即可,至于被老鼠咬壞的窗沿雖非人為造成,但阿健作為承租人應對屋內設施盡一定的保管義務,房東可向阿健提出適當的補償要求。
最后經過協商,雙方愿意各讓一步:阿健自行找人修補墻上空調洞;房東在押金內扣除200元用于修補窗沿。
房東擅自入屋,房客花容失色
來自陸川的小雯和小佳自大學畢業后一直在玉林打拼,為了節省開支,兩人共同租住在東龍路附近某私人住房內。2013年12月某日下午,小雯因病請假在家,小佳也正好輪休,兩人賴在床上睡覺。小雯朦朧中看到小佳忽然起身,大力推臥室門將它鎖上并頂住,被嚇醒后問小佳怎么回事。原來還未睡著的小佳聽到客廳有異常響動,起來看到一陌生男子的身影,嚇得趕緊跳下床去將臥室房門反鎖。小雯聽后也嚇出一身冷汗,趕緊打電話向男友求助。
事后,她們檢查大門卻并未發現門鎖有被撬過的痕跡,小佳回憶細節后覺得該男子身形特征與房東兒子非常相似,之前交租時見過兩次,當時因慌亂沒能立即認出來。想到此,她們當下決定另找房源,沒幾天就搬了出去。
租出去的房子,房東能隨意進入屋內嗎?如果房東擅自入屋租客該如何處理?
桂金劍律師事務所曾小明律師:房屋主人對房屋擁有占用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房屋出租后,其使用權依法轉移到承租人手中,房東在承租期間不得隨意進入租客房內,如果擅自進入,則侵犯了租客的使用權及隱私權,追究起來可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嚴重的話,還可能觸犯刑法。租房者在租房時要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在租房合同中先約定這類事項及違約的賠償金額,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租客人員來往復雜,房東急“送客”
家住垌口菜市場內的宴先生將自家的1至4樓出租,自己一家人住5樓。年初,有一女子租住在4樓。但隨后兩個月,宴先生發現該女子經常帶不同的男人回來,宴先生擔心女子在屋內做犯法的事,要求她搬離。起初遭到女子拒絕,一段時間后宴先生稱再不搬就將一樓大門鎖換掉,最終女子同意搬走。
擔心租客在屋內做非法勾當,房東該如何辦?
桂金劍曾小明律師:房東發現租客在租屋內從事違法行為,可報警并解除租賃合同。在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可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則可以解除雙方合同。若合同未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租賃雙方也可協議解除合同,當事人在宣告合同解除時應當運用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及條件,切忌不作無任何通知的“解約”。否則,守約方的合法權益非但得不到有效保護,反爾還會因此遭受到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