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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賣房承租人可繼續租嗎
今年6月,王某租李某的樓房,租期1年。同年9月,李某未通知王某就將該房賣給趙某,并辦理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趙某要求王某限期搬出,王某以房屋租賃合同未到期為由拒絕搬出。請問王某有權繼續租住該房嗎? 昌平區司法局黃進國答:王某有權繼續租住該房屋。租賃合同有一條基本原則:買賣不破租賃。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趙某的損失可以向房主李某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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