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房產不守信,一女二嫁起糾紛
作者:好望角新聞
收了張家的彩禮,結果把女兒嫁給李家,過去常見的婚姻糾紛現在又發生于房產拍賣中。不久前,當事人季某一紙訴狀將劉莊鎮民主村村民委員會主任陳某告上法庭。
事情緣發于2002年9月1日,民主村村部張貼公告,公開出售原協力村部(現兩村合并)代銷點兩間集體房產。這是兩間門面房,一直由另一村民趙某租憑,用于營銷生活用品。公告張貼后,季某與趙某都報名購買。同年9月10日,村委會在劉莊鎮法律服務所主持下公開舉行拍賣儀式。
出售的房產拍賣起價為4260元,村委會派兩名會計到場,當場分別收取二人的競標款。二人先各繳了4260元,然后每200元一檔往上加拍(每加拍一檔,都各自掏出200元現金繳到會計處)。經過36輪報價角逐,房價由上升到25060元。趙某不敵,當場表示“不要房子了”,并從會計手里拿走自己的競標款。而會計如數收取了季某的購房款,并開具了兩張收條。村支書現場表態季某中標,承諾“不超過10天交房”。
但時至今日,趙某仍未從那兩間房中搬出,村委會也沒將購房款退給季某。2004年4月21日,村委會主任陳某在本村一農戶家中召開“座談會”,決定以“封頂價”8000元將該房屋處理給趙某。
一房二賣,明顯有失公平,集體資產人為貶值17060元,村民們意見很大。不久,劉莊鎮黨委接到群眾舉報,當時的鎮黨委書記楊建平很快作出批示,否定了相關“座談會”決定。可問題并沒有解決,2005年末,民主村村委會又將此房產以8000元與趙某“成交”。
當事人季某在接受采訪時說,他是通過公開競爭中標的,且按最高競標價如數向村部交付了購房款,應享有此房產的所有權,村委會不應“一女二嫁”。同時他認為兩次“買賣”,房價由25060元降至8000元,不但對其本人不公平,也是損害了集體的利益。為此他把村委會主任陳某告上法庭,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為全村村民討個公道。
據悉,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決定由劉莊法庭負責審理。本站將關注相關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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