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再現 前些年,家住泉州豐澤區的陳大姐,向鯉城張大哥借款50萬元,寫下欠條后,一直沒還款。去年5月,張大哥將她告上法庭,要求還款。豐澤法院判令陳大姐償還本金及相應利息。 但判決書下達后,陳大姐還是沒還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把位于豐澤某小區陳大姐名下一處房產查封了,準備拍賣抵債。 節外生枝的是,案件執行過程中,案外人王某夫婦,向法院提出了執行異議。這對夫婦稱,早在2011年8...
1、什么情況下法院會查封房屋? 法院查封房產的情形: (1)惡意轉移、變賣房產; (2)訴前保全; (3)執行案件中,暫無履行能力或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 2、法院查封房產需要什么手續?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通常是在提起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的程序時,人民法院將有可能對房產進行查封。手續如下: (1)法院向國土房產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及附帶的法律文書; (2)辦案人員...
1、法院查封會影響業主和開發商簽訂合同的效力嗎? 【基本案情】因涉及債權債務糾紛,某開發商在深圳、杭州等地房源被政府鎖定后,其位于武漢白沙洲的589套房源也于近日被查封,對此不少業主開始擔憂自身合法權益是否會受到影響。據相關項目負責人回應稱,目前樓盤施工還在照常進行,不會受“房源被查封”的影響。至于房源為何被查封,何時解封,卻沒有給出明確的答復。 購買了該項目的業主金先生已...
一、錯誤申請財產保全的性質 錯誤申請財產保全造成他人損失的行為從本質上看是一種侵權行為。 屬于《民法通則》規定的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人身,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因財產保全引起的損害賠償案件,應當適用侵權責任法規定的過錯責任歸責原則。 追究申請人的侵權民事責任,需認定其具備侵權行為的構成必須具備的三項條件,即侵害行為、損害結果、以及侵害行為與損害結果之...
一個月前,家住萬江的張女士通過中介將手上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出售給買家。交易協議注明了雙方的責任權利等問題,其中注明任何一方中途違反協議都得承擔15萬元的補償金。隨后買家支付了30萬元的房款,余下的按照協議過戶當天支付完畢。但是,幾天前意外發生,法院突然將尚未過戶給買家、目前處于待過戶的房產查封。原來,張女士的丈夫經商遭遇經濟糾紛,被人告上法庭,房產被封。買家知情后認為張女士故意隱瞞真實情況,...
2013年3月,李先生經由中介公司介紹,向劉先生購買一套100萬元的洋房,在三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過程中,李先生了解到該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暫時不能辦理過戶,但仍同意了簽約。按合同約定,合同簽訂后,由賣方和買方各支付1.5萬元作為傭金給經紀方,且上述傭金應于買賣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 10日內付清,任何一方拖欠的,延遲一日須向經紀方支付傭金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2013年12月,由于房屋未能解除查封進行轉讓,李...
近日,新豐法院審結一起執行異議之訴糾紛案件,原告溫某是其前夫肖某對被告朱某的侵權之債執行案的案外人,新豐法院在執行該案的過程中查封了屬于溫某和肖某共同所有的房屋,原告溫某認為房屋是其個人婚前購買,起訴要求解除查封,新豐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溫某的訴訟請求。 原告溫某前夫肖某在1999年與被告朱某發生交通事故,經法院判決確定肖某應支付朱某賠償款5萬元。判決生效后,朱某申請執行,但肖某一直沒有...
一處價值超千萬的房產,卻有兩個版本的購房合同。房產遭法院查封,而查封的依據,則被多方人士指出:疑似造假。 圍繞該房產,法院、房管局之博弈遠未結束。 2015年1月5日,張淑梅幾近絕望,企圖跳樓自盡,幸好被及時趕到的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官兵解救。 河南女商人張淑梅持有的房產,被與己無關的訴訟涉及而遭遇查封、撤銷房產證之對待,最不能讓她容忍的是,自己合法取得房產、依法訴訟,被貼上了&ldquo...
據海西晨報報道,哈爾濱的阿梅想在廈門買房,找到了廈門某房產投資顧問公司。經過一次次看房和一番番猶豫,阿梅挑中了五緣灣一處房產。 2013年10月28日,阿梅與業主簽訂了《房產預約買賣協議書》,雙方約定以320萬元的價格成交。協議簽訂之日,阿梅向該房產投資顧問公司支付了中介傭金40000元。 為了辦理好買房手續,阿梅多次往返哈爾濱與廈門。機票、住宿等費用就花了好大一筆。不過,過戶手續一直沒有辦妥...
花407萬元購買朋友的房子,由于沒有及時變更信息,原房主出現經濟問題后房子被“預查封”,楊女士不知道自己掏的錢還能不能追回來。 購房時開發商稱房子未備案 一周即可變更信息 楊女士說,她的朋友邵女士三年前在高新區“自在山”樓盤購買了一套257.92平方米的房子,當時每平方米大約1.58萬元。得知邵女士想原價轉讓,考慮到房價已漲到了每平方米2萬多元,且開發商稱房子還未備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