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就是當發生勞動爭議糾紛時,當事人須首先進行勞動仲裁。勞動仲裁作為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之一,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對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案件進行居中公斷的執法行為。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是一種專業的法律行為,對于沒有經過專業的法律訓練和長期實踐的人是無法很好掌控和有效判別的,需要收集什么證據、如何收集證據、如何準確地提出仲裁請求、如何在仲裁中獲得優勢、如何實現自己的仲裁要求,這時您就需要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來幫助您。